非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审批流程

非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审批流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非教学使用多媒体设备

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持多媒体设备的正常运转,同时为各单位提供非教学使用多媒体设备的便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1、“非教学”是指:除了教务处正常安排的教学课程之外的一切活动。

2、非教学情况下借用多媒体设备仅限以下情况: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党课、团课、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学术讲座、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学校组织的其它大型活动。

3、有上述情况的,负责活动的教师可以在服务大厅在线申请使用多媒体设备。负责教师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相关部门要求获取教室使用授权,在线上传教室占用授权证明,经本单位审批后提交申请。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多媒体设备使用审批。为减少正常教学使用压力,原则上非教学申请使用多媒体设备优先安排在主楼以外的其它教学区。

4、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多媒体设备使用审批,支持10天内的多媒体设备使用审批。

5、多媒体设备使用申请人应严格履行多媒体设备借还程序。使用设备前由申请人本人出示线上审批信息,亲自领取和归还多媒体机柜钥匙,不得由学生代领代还。在使用前30分钟之内,可到发钥匙处领取钥匙,其它时间段不予发放。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多媒体设备,锁闭控制柜,归还钥匙、激光笔等设备。

6、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多媒体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操作,爱护设备,配合学校的多媒体设备管理工作,不可随意拆卸多媒体设备,须保持多媒体设备控制柜清洁。申请人未按照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导致设备损坏的,由该申请人承担责任。

7、多媒体设备使用审批申请人必须是负责此活动的教师,不可由学生代为申请使用多媒体设备。

8、公共多媒体设备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设备,不得用于聚会娱乐等活动。非本校教职工不得借用多媒体设备。杜绝任何商业培训活动使用多媒体设备。

9、工作流程:具体在线申请流程详见服务大厅中非教学使用多媒体设备审批程序操作说明。